要搞清楚“物质决定意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首先我们要问的是:什么是物质,什么是意识?我们需要明确,马列毛主义的哲学是一元论的,那么为什么看似“物质决定意识”是二元的呢?我们讲,那种对于物质与意识的是二元的理解并不对,因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里面,意识的东西是对物质的东西的反映,因此,意识是物质的特殊运动形态。(“决定”的意思是先有什么,即什么是直接性的,唯物主义认为自然界是先在性的、直接性的)
那么我们就要问了,为什么要说反映就是一种特殊的运动形态呢?那我们就必须先明确物质是什么东西,我们先来看列宁对于物质的定义吧:“物质是标志着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注意这里的“标志着”和“范畴”,也就是说它仅仅是对于客观存在的标志,它是一种范畴,而不直接就是客观存在本身。那么为什么它不直接就是客观存在本身呢?这就要涉及到哲学史上关于“本质”问题之争的两派了——唯名论与实在论,我们现在来讲一讲,唯名论和实在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首先,关于中世纪“本质”之争的问题,涉及到一个主要的范畴,即共相。共相是什么呢。比如我们说,香蕉啊,苹果啊,橘子啊,它们都有个共同的本质属性是吧,它们都是水果吧。
这个“水果”就是它们共同的名称,那世间万物,是不是也有一个共同的名称,有一些人,就认为这个共相,是脱离人的思维而独立存在的,也就是精神实体。
而还有一些人,认为这个共相,只是一个对于世间万物的概括,只是人们思维中的一个名称。前者,就是实在论者,后者,就是唯名论者。(然而,对于马克思主义来讲,它只有实在论的朴素前提,马克思主义所讲的实在论只承认这个共相是脱离人的思维而独立存在的,却不承认它是精神实体,相反地,它通过唯名论的演进过程代替了古代实在论的精神实体,从抽象到具体叙述了实体的发生过程,实体即为先是生活中被体会并后来才上升为概念的且这一过程在人的头脑中反映的那个现实的物)
恩格斯说,唯名论是唯物主义的初级形态,踏进了唯名论,就基本进入了唯物主义的领域。那么其实,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说的“物质”,在演进过程的意义上,也是唯名论的。
恩格斯这样说道:“我们也不知道什么是物质!当然不知道,因为物质本身还没有人看到过或以其他方式体验过;只有现实地存在着的各种物才能看到或体验到。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物质’这样的词无非是简称。”(《自然辩证法》)
“物质本身是纯粹的思想创造物和纯粹的抽象。当我们用物质概念来概括各种有形地存在着的事物的时候,我们是把它们的质的差异撤开了……如果自然科学试图寻找统一的物质本身,试图把质的差异归结为同一的最小粒子在结合上的纯粹量的差异,那么这样做就等于要求人们不是看到樱桃、梨、苹果,而是看到水果本身。”(《反杜林论》)
我们来考察一下,这“物质”,为什么是一简称,为什么是对于“现实地存在着的各种物”的概括呢?
我们举一个具体的例子,苹果。我们在周遭世界一定是见过苹果的,但我们经常被一个现象所蒙蔽,什么现象呢,那就是在你没有看到苹果的时候你就没有对于苹果的直观,你也就不能确证它此时依旧存在,因此你把直观本身等同于苹果的存在。这是一种很朴素的观念,是很多人都有的观念,这种观念是通过反思生活中的现象而获得的片面的假象。
首先,我们在进行体会,我们这样想,在不直观苹果时,即无法确立对于苹果之存在这种具体状态的切身体会,是吗。在这里,你把存在视为了一种状态,它是可确证的,但是它的确证需要直观
苹果既然已经被得知其能够被切身体会到的,那么我们就不能体会到它是“无”,我们只能够说,那里一开始有个苹果,但现在我体会不到它了,也就是说,先前我们所对于苹果的那个切身体会就“不存在”了
我们现在要问到,我们对于苹果的切身体会的“不存在”又是怎样的状态?
这种对于苹果的切身体会,什么情况下会消失?难道是突然的吗?如果一种东西转变成另一种东西,我们就可以说原本的它消失了
大家有没有发现,我们一开始举例时,用的名称是“苹果”。
那么苹果不可能凭空消失,一定是变成了什么并非被体会到的状态,因为是我们对于苹果的切身“体会”消失了,但是我们知道那里一定能“体会”到什么,总有什么能够使得人的这种体会活动是可以进行的,如果苹果以及苹果的那个环境真的离开人就没有实在性的话,那么你就没法再回去,那将不可能是“不存在”,而会是“无”。
因此无论什么东西,在一件具体的东西的存在状态消失之后,就一定会成为另一件具体的东西,所谓的“消失”实际上是一种转变,这种“消失”本来就是对于一持存状态的叙述,是对于先前对于那东西的体会的保存。
好了,那么是不是一定会有什么东西是持续存在的,因为那个东西是一直转变的,变化为不同的具体的东西,那一个具体的东西会消失,但是它一直都是某种“东西”,这一“东西”不会变成不是东西而无,因为“东西”变了还是某种东西,这一“东西”是某种什么这一条是永远不会变的,因此这种“东西”是一直存在的,它本来就在描述这一持存状态。
其实这一“东西”,就是所有的不断转变但是还一直是什么的一个物,即一直存在的一个物。
我们现在,来把“东西”这个词,换成“物质”。
这个一直在转变的东西,即不断地变化它的形态,不断地失去旧的特定形态而不断获得新的特定形态但一直都“是什么”的东西,就被我们称为“物质”。(我们这种对现实的直接体会,也即直接性的存在,作为规定性而被保存下来时,就是现实性,因此我们所说的“物质”本来就是对现实各种物的概括,也就根本不存在来自康德命题在任何意义上的指责的可能性,它从一开始就避免了任何怀疑论的陷阱,这也是马克思与恩格斯的高明之处)
“物质”是普遍永远存在的,是那个本质的东西,而“无”和不断成为“没有”的,只是物质的具体形态,是非本质的东西,“物质”是描述和反映这一在变的过程中不变之物的名称。
列宁这样说道:“非本质的东西,假象的东西,表面的东西常常消失,不象‘本质’那样‘扎实’,那样‘稳固’。”(后面我们在辩证法部分要结合“反映”来讲这里所说的“本质”)
现在我们知道,物质是纯粹的思想创造物和纯粹的抽象,物质是对于世间万物的简称,因此,它才是“标志着”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物质这个范畴——这一对于直接性的那个自然界的保存,就是自然界在我们意识中的反映,这个反映向我们所表明的就是“自然界是独立于人的意志而存在的”,因为它的规定性本身就是“客观实在”)
那么我们是如何得到的物质这个概念呢?我们得到这种概念,是靠怎样的方式呢?我们是不是都活着呢?我们是不是在活着中感受着万物呢?既然我们活着,这种“生存”,即是对于世间万物的体会。(李达指出:“人们在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每日每时都要通过自己的肉体感官接触外界的种种事物。但是,所有这些事物都有一个共同的本质的特性,那就是它们都存在于人们的意识之外,同时又是人们感觉的泉源。如果把一切事物的特殊性质和特殊状态撇开,单把这一共同的本质的特性抽象出来,我们就得到一个概括一切事物的哲学范畴,这个范畴就是物质。”,某些西马将李达指责为庸俗的、僵死的所谓“日丹诺夫体系”,是因为西马根本就不能够理解生存论的方法,这一生存论的方法在现代哲学中才被作为崭新的甚至是革命的方法而被用于打破走入死胡同的“思辨形而上学”的逻辑,某些西马们的理解水平停留在他们自认为很高明的德国古典哲学的逻辑上,反过来把生存论的方法打为了倒退回德国古典哲学之前的逻辑,甚至连恩格斯和列宁都会受到他们这样的指责)
我要引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面这样的一段话:“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
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这种在生存中,对于存在的切身体会,在实践中接触到万物,这就是我们从世间万物所抽象出的“物质”这一简称的来源,我们现在解释的是后一段话。
而前一段话又是什么意思呢?我们一开始就提到的“意识”,在这里出现了。意识,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在体会的过程中,给了万物一个共同的名称,“物质”,我们称世间万物为“物质”。
那么这种体会,不就可以说,把世间万物的这个共同性质抽出来了吗,也就是把它们的本质特性抽出来了,那么我们就可以说,“物质”,即是这世间万物的本质,它标志着客观实在。
本质是什么?本质就是存在的真理,就是对存在的正确认识。那好了,我们自己不是给世间万物命名为了“物质”吗,那我们命名的这个过程,或者说认识到“物质”这一本质的过程,它是什么呢
恩格斯说,意识是对现实的东西的反映:“一切观念都来自经验,都是现实的反映——正确的或歪曲的反映。”
这里的“观念”是属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它实际上是人的头脑对于现实存在的东西的反映。那这种反映是什么呢,我们刚才引用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的那句话的前半部分
“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
这种反映的过程,我们说,就是意识。而“物质”这一范畴,是人对于世间万物的反映,因此没有世间万物,也就是被我们称为“物质”的那个东西,就不会有反映,即不会有人对于万物的意识。
我们刚才提到了,“物质”是本质,因而也就是存在的真理,为什么说它是真理呢?为什么说它是对存在的正确认识呢?
我们如果像一些人那样,觉得世间万物的存在是精神的外化,是因为万物本身就具有观念(理念,idee),那就错了,那认识的不是本质,就是恩格斯说的“从无-到无-再到无”即无从无返回自身的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反映”。
而反映是什么呢?我们认识首先是在体会世间万物,一开始并没有得到“物质”这一认识,而仅仅是体会,但当我们把它用作对于世间万物的呈现(其实也就是命名),此时的“物质”就是,反映过程的结果。
因此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说的反映,是对于物质现实的本质的抽象,正因为它是直接的,因此作为开端的不是逻辑本质,而是现实本质,已然澄清前提的本质。
物质这一本质是被抽象出来的,而这种本质又是世间万物所固有的,对它们本质的反映实际是一种上升的认识,因此我们是不是可以说,这也就是现实存在返回自身呢?
我们的这一认识过程(反映),是从体会开始的,到抽象出本质而结束的,因此是不是可以说,我们把体会给实现了啊,因为我们体会的不就是被我们后来称为“物质”的世间万物吗。
马克思说:“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因此这种反映过程(意识或者说思维),是不是可以视为我们对“物质”的认识的真正实现呢。也即“物质”返回自身,“物质”被认识所实现的过程呢?
因此毛主席说:“思维是一种特殊物质的运动形态,它能够反映客观的性质,能够反映客观的运动,并且由此产生科学的预见,而这种预见经过实践又能够转化成为事物。”
思维(意识),是一种特殊物质的运动形态,能反映客观的性质。这样我们就搞清楚了物质与意识关系的前半部分——物质决定意识。
(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就是唯物主义”,我们可以直接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称作唯物主义,因为后续的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论以及历史唯物主义和政治经济学批判都是对于唯物主义的展开说明,唯物主义的基础性概念——“自然”——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的整个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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